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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任说 | 赵曾海主任谈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与竞争优势
主任说
2021年7月17日,icourt智慧律所游学再次走进嘉维律师事务所,带领10余位律所合伙人进行交流访问。嘉维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曾海进行了热情接待。
交流分享环节,针对赵曾海主任的精彩分享,多位律所主任、合伙人及律师提出了一些问题,赵曾海主任一一进行了解答。
问答
河南益仟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怀成 :
嘉维律师事务所对于合伙人的权利、义务是如何设定的?
赵曾海主任:
嘉维所施行“议、决、行、监相对分离,职责分明,结构合理,运行规范”的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。合伙人可以根据级别来参与管理、决策,享受绩效分配、利润分配。
目前,嘉维所建立合伙人会议专门委员会,专题研究律所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。所内重要事项决策前的酝酿、沟通、讨论和研究要征求全体员工的意见组织全体员工参与讨论。
合伙人会议实行三级决策——全体合伙人会议、权益高级合伙人会议、合伙人管理委员会。
嘉维所的分配以按劳取酬、多劳多得、效率优先、能力第一为原则。权益高级合伙人需要在公共收支出现亏损的时候来共同承担,公共收支有盈余的时候参与分配。在公共收支亏损盈余之间的权利责任义务的承担,是按计点制走的。
问答
四川睿桥律师事务所主任任小军
嘉维律师事务所的竞争优势是什么?
赵曾海主任:
嘉维所的竞争优势在于“机制活,体制新”。还有一个优势在于,嘉维所在解决“所有者缺位”的问题,实行“耕者有其田”。我们不是实行的普通意义上的一人一票制,而是按照合伙份额行使表决权,合伙份额和出资金额是相对应的。对于退休人员来讲,你的合伙份额可以出售,当然也可以找律所回购,回购后会再按照比例分配出去。“通过这种方式,我们试图解决科学决策的问题,解决‘所有者缺位’的问题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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